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收容人寄入書籍注意事項」,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
發文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
發文日期: |
109.11.13 |
發文字號: |
花監秘字第10901000370號 函 |
異動性質: |
停止適用 |
主 旨: |
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收容人寄入書籍注意事項」,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法規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收容人寄入書籍注意事項 |
說 明: |
一、因應109年7月15日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修正施行,旨揭注意事項已不合時宜,爰停止適用。
二、旨揭注意事項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
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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