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20:31

有關「強化檢察官蒞庭功能實施方案」,自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檢察司
發文機關: 法務部
發文日期: 108.09.25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1080453398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強化檢察官蒞庭功能實施方案」,自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強化檢察官蒞庭功能實施方案
說  明: 一、旨揭「強化檢察官蒞庭功能實施方案」因刑事訴訟法修正,檢察官對依通常程序起訴案件均需全程到庭實施公訴,該方案內容已不合時宜,且「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陸點已規範檢察官實行公訴之準則,爰予停止適用。 二、旨揭方案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