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署修正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一點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名稱並修正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生效,請查照。
主管機關: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發文機關: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發文日期: |
107.08.03 |
發文字號: |
中檢宏文字第10710002810號 函 |
異動性質: |
修正 |
主 旨: |
檢送本署修正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一點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名稱並修正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生效,請查照。 |
法規名稱: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
說 明: |
一、旨揭要點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二、旨揭要點因未涉及外國人、機構或團體,故無英譯之必要。 |
法規內文: |
一、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及管理,特設置本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執行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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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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