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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才藝班實施要點」,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發文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發文日期: 109.10.26
發文字號: 南監教字第1090600302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才藝班實施要點」,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才藝班實施要點
說  明: 一、旨揭要點之規定與條件缺乏彈性,無法因應因時空背景變遷所致之才藝類別多樣性與需求性,故停止適用。 二、旨揭「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才藝班實施要點」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