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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收容人申訴處理小組設置要點」,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發文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發文日期: 109.08.31
發文字號: 花監秘字第1090100024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收容人申訴處理小組設置要點」,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收容人申訴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說  明: 一、因應109年7月15日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修正施行,旨揭要點已不合時宜,爰停止適用。 二、旨揭要點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