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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辦理收容人寄(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
發文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
發文日期: 109.08.10
發文字號: 雲二監總字第1090700767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辦理收容人寄(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辦理收容人寄(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
說  明: 一、旨揭注意事項因規定法令訂有相關規範,爰停止適用。 二、旨揭注意事項因與民眾權益有關,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