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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收容人寫作投稿獎勵要點」,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
發文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
發文日期: 109.07.15
發文字號: 東監教字第1091100262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收容人寫作投稿獎勵要點」,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收容人寫作投稿獎勵要點
說  明: 一、旨揭要點因法規修正,相關規定已不合時宜,爰予停止適用。 二、旨揭要點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法規內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收容人寫作投稿獎勵要點
為鼓勵收容人閱讀及寫作投稿,每三個月考評乙次 (一、四、七、十
月) ,對閱讀及投稿者施以下列之獎賞,但抄襲或代寫者,不在此限。
一、閱讀三本書籍並撰寫三篇心得報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
二、投稿三次以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
三、投稿六次以上,經審查通過者,增給成績分數 0.2  分。
四、投稿作品經刊登者,增給成績分數 0.1  分,其情節特殊者頒發獎
    狀及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