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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接見室寄送入物品注意事項」,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發文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
發文日期: 109.07.10
發文字號: 南監戒字第1090500123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接見室寄送入物品注意事項」,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接見室寄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說  明: 一、旨揭行政規則因監獄行刑法修正,相關規定已不合時宜,爰停止適用。 二、旨揭「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接見室寄送入物品注意事項」因與民眾權益有關,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