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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部「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賄選案件獎金核發要點」,自一百零八年十月三十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檢察司
發文機關: 法務部
發文日期: 108.10.30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1080454100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本部「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賄選案件獎金核發要點」,自一百零八年十月三十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賄選案件獎金核發要點
說  明: 一、旨揭「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賄選案件獎金核發要點」因逾聲請時效,且自107年度起本部亦無編列預算,爰予停止適用。 二、旨揭要點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