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設置要點」自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主管機關: |
法務部檢察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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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法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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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4.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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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法檢字第11404539631號 函 |
| 異動性質: |
停止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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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設置要點」自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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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
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設置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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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一、因應本部於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函頒修正「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部分規定,為加速並簡化獲案毒品銷燬流程,業將監督銷燬獲案毒品之任務合併於前揭作業要點,旨揭設置要點爰予以停止適用。
二、旨揭設置要點停止適用之意旨,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