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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辦理消費者保護宣導實施要點」,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發文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發文日期: 112.09.26
發文字號: 嘉執政字第1120600056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辦理消費者保護宣導實施要點」,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辦理消費者保護宣導實施要點
說  明: 一、旨揭要點已不合時宜,爰停止適用。 二、旨揭要點因與民眾權益有關,故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部外版及部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