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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受理檢舉(陳情)案件保密作業注意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三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
發文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
發文日期: 112.07.03
發文字號: 中女監政字第1120700022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受理檢舉(陳情)案件保密作業注意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三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受理檢舉(陳情)案件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說  明: 一、茲本監前訂頒之「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受理檢舉(陳情)案件保密作業注意事項」業有「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及「文書處理手冊」等規定可資適用,且相關內容已不符現行作為,已無繼續辦理之必要,爰予停止適用。 二、旨揭注意事項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法規內文: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