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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監修正之「法部務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收容人返家探視注意事項」(含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並自一百十二年四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主管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 |
發文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 |
發文日期: |
112.03.30 |
發文字號: |
明德監戒字第11207000610號 函 |
異動性質: |
修正 |
主 旨: |
檢送本監修正之「法部務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收容人返家探視注意事項」(含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並自一百十二年四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法規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收容人返家探視注意事項」 |
說 明: |
一、旨揭「法部務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收容人返家探視注意事項」因與民眾權益有關,故一
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二、旨揭要點因未涉及外國人、機構或團體,故無英譯之必要。 |
法規內文: |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收容人返家探視注意事項
一、本監收容人返家探視期間應每日持「返家探視證明書」到當地警察機關(返家探視地分駐所或派出所)報到蓋章,返監時繳交。每日警局報到時、回到家時及準備離家返監時,應以視訊回報監獄,倘無法視訊回報,則改以電話回報(○九一九三○五六○○、○九一九三○五三三七、○九一九三○五八三○、○六-五七八二四○○)。
二、收容人須確實依「返家探視證明書」上指定時間內返監報到。
三、不做無謂應酬、不賭博、不簽六合彩、不吸毒、不喝酒、不飆車。絕對嚴禁酒後駕車,不得帶酒氣返監,返監時實施酒精檢測及尿液檢驗。
四、返家探視期間,不可服用含有「麻黃素」、「可待因」、「鴉片類」、「甘草止咳水」或「複方鴉片甘草合劑」等易造成尿液毒品篩檢偽陽性之藥品成分,如感冒(咳嗽)藥水等;如有就醫,應向醫師或藥師說明避免提供含有前揭成分藥物。
五、返家探視期間,應確實遵守本份,保持善行,不涉足不正當場所,不做違法犯紀或從事有損監譽之行為。
六、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故,致交通中斷,無法按時返監,或突染疾病住院治療,應以最快之方法於原指定回監期日內向本監報告【電話:○六-五七八二四○○】,本監當另行指定回監期日。經奉准延期返監者,於返監後,應補提出「事故證明」,若係住院者須有「公、私立醫院證明書」。
七、返監時若因車禍、車輛故障、交通阻塞等,以致延誤回監時間,應以最快速之方法報告監方。若車禍須由發生事故之當地警察機關出具「證明文件」,始為有效。
八、奉准返家收容人應持「返家探視家屬聯絡簿」請受探視家屬填寫到、離家日期及時間,並詳實記載在家活動情形後簽章,返監時攜回。
九、返家探視活動範圍以申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境內為限,請注意返監時間,提早出門,以免延誤報到。
十、返家探視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日內回監者,移送檢察署偵辦,並將其逐月逐級縮短之日數全部回復。
十一、收容人回監報到時,嚴禁夾帶違禁品;可攜入之物品,以返家探視證明書、健保卡及經本監衛生科核准之藥品為限。
十二、違反前揭各項之規定者,依監規處分,如涉違法,依法送辦。
十三、返家探視收容人或其家屬加入LINE回報專用帳號說明:
收容人呼號○○一~二○○者,以電話號碼○九一九三○五六○○回報本監及加入好友「明德返家回報一」。
收容人呼號二○一~四○○者,以電話號碼○九一九三○五三三七回報本監及加入好友「明德返家回報二」。
收容人呼號四○一~九九九者,以電話號碼○九一九三○五八三○回報本監及加入好友「明德返家回報三」。
加入後請傳訊息說明呼號、姓名、(關係、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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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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