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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發文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
發文日期: 111.08.04
發文字號: 嘉執秘字第1112000018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
說  明: 一、旨揭要點因規範內容已不適用,應予停止適用。 二、旨揭要點因與民眾權益有關,建置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部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