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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檔案及行政資訊開放應用須知」,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六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發文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
發文日期: 111.05.03
發文字號: 屏執秘字第1112200203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主  旨: 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檔案及行政資訊開放應用須知」,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六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檔案及行政資訊開放應用須知
說  明: 一、旨揭須知內容,已無適用必要,爰予停止適用。 二、本須知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部內版、部外版。 又因未涉及外國人、機關或團體,亦無英譯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