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就有關民眾陳情取得原住民身分及補註其養母姓名疑義之說明
法務部就有關臺南市政府修正「臺南市台江文化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一案之意見
法務部 105.07.27 法律字第 10503510920 號函,與內政部 106.07.11 台內民字第 1061101337 號函意旨不符部分,不再援用
法務部就有關海上賽鴿行為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因地方主管機 關難以就鴿子落海傷亡之事實加以舉證,得否依經驗法則認定該行為已構 成傷害動物之要件而予以處罰一案之說明
法務部就有關強迫入學條例第 9 條規定涉及行政罰法適用疑義一案之說 明
法務部就有關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31 條第 2 項規定重新申 請許可持有刀械之 3 個月申請期間疑義乙案之說明
有關結婚或兩願離婚證人簽名,尚非須限於結婚或離婚登記時為之。惟該 等書面之證人簽名是否為真實、證人是否親見或親聞當事人確有結婚或離 婚之真意,是否已該當證人之要件而得為戶籍登記,此因涉個案事實之認 定,仍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審認之
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無準用民法 「親屬編」規定。故有關同性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而生之子女,尚無準 用民法第 1061 條所定婚生子女之規定
法務部就有關「澎湖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一案之意見
法務部就有關臺南市政府訂定「臺南市開元排練場使用管理辦法」乙案之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