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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查詢結果

法規諮詢意見

11.
發文日期:107.01.05
要  旨:
法務部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第十屆董事會第 10 次
會議臨時動議決議,是否違反相關法令及該基金會之章程疑義乙案」之說
明
12.
發文日期:106.11.21
要  旨:
法務部對「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就法制用語、法制
體例、條文用語及法律明確性,等相關法制意見之說明
13.
發文日期:106.04.05
要  旨:
檢送法務部就「司法院大法官為審理會台字第 12771  號及會台字第 126
74  號聲請解釋案」之書面補充意見
14.
發文日期:105.08.08
要  旨:
受僱律師於他律師事務所擔任學習律師時,曾就某一案件法律問題參與討
論,自易獲知該案相關資訊,如執業後又受同一案件對造當事人委任,難
免遭致外界物議及批評,似有損及律師整體形象及聲譽之虞
15.
發文日期:105.06.14
要  旨:
為使律師對於其所受任處理之事件,皆能盡心盡力求取當事人之最大利益
,俾履行對當事人之忠實義務,律師受委任為強制執行事件之代理人,無
論係受債權人或債務人委任,皆不得參與投標該執行事件拍賣之不動產
16.
發文日期:103.04.17
要  旨:
學習律師在訓練期間仍有律師倫理規範適用;又律師於受委任案件,有無
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中有關利益衝突疑義,宜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
會解釋
17.
發文日期:102.05.15
要  旨:
行政罰法第 26、27 條規定參照,鑑於犯罪行為與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
競合,因刑事處罰優先,致使行政罰裁處不得為之,於犯罪行為經檢察官
為不起訴處分等確定者,仍得裁處行政罰,惟此際原行政罰裁處時效可能
已完成,因此另行規定時效起算點
18.
發文日期:101.08.29
要  旨:
民法第 106  條、公司法第 59 條規定參照,禁止雙方代理或自己代理在
於避免利益衝突,保護本人利益,又相關規定公司法係民法特別規定,有
關代表公司股東自己代理及雙方代理情形,自應優先適用公司法規定,故
代表公司股東如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違反禁止
規定時,其法律行為應屬無效
19.
發文日期:098.03.26
要  旨:
機關間因管轄權變更而發生業務移撥之情形乃形同「調職」,如致使公務
員之職務與其日後欲擔任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等職務無直接相關者,
則自機關管轄權變更之日起,無利益衝突或利益輸送之虞
20.
發文日期:097.12.23
要  旨:
為避免利益衝突以及確保委員之獨立性,參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第 7  條第 2  項規定,明文限制於任職期間不得擔任通訊傳播事業或團
體任何專任或兼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