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工程招標時,由同縣議會議員或其女兒所屬廠商投標者,是否違反利 益衝突迴避法第 9 條規定
有關進用副首長之女擔任住院醫師,應否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
有關現任機關首長續僱用前任首長已僱用之臨時人員,而該員與現任首長 具有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是否觸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之疑 義
經聯合甄選委員會錄取分發或介聘至學校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之 合格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26 條規定聘任,此時校長對任用與否 已無裁量餘地時,則不構成利益衝突,自無應否迴避之問題
有關機關首長僱用二親等親屬為本機關駕駛,是否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 迴避法第四條第三項「非財產上利益」之規定疑義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責任條件
對於各級主管長官遴用約僱人員之親等迴避限制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四條第三項所稱「非財產上利益」是否包 含在學成績及學位之取得等疑義
有關縣議員擔任負責人之槌球推廣協會得否投標縣府長青槌球賽招標疑義
檢發新訂定之「政風人員守則說明」、「政風人員守則條文及訂定說明」 、「政風人員守則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