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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矯署安字第 11104007420 號
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現行
第 3 條
前條第五款所稱違規行為之態樣及應施予懲罰之種類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