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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803509150 號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 (民國 96 年 07 月 04 日) 現行
第 1 條
為紀念解除戒嚴二十週年,予罪犯更新向善之機,特制定本條例。
第 7 條
依本條例應減刑之罪,未經判決確定者,於裁判時,減其宣告刑。
依前項規定裁判時,應於判決主文同時諭知其宣告刑及減得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