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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703517610 號
民法 (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非現行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
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