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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703503260 號
行政程序法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非現行
第 6 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第 10 條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