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行執法字第 10300527970 號
行政執行法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現行
第 26 條
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
民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非現行
第 6 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第 40 條
清算人之職務如左:
一、了結現務。
二、收取債權,清償債務。
三、移交賸餘財產於應得者。
法人至清算終結止,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
民法 (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非現行
第 1148 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
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