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親屬之事件,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 ,不適用民法親屬編之規定;其在修正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 外,亦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收養關係雖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發生者,自施行之日起有民法親屬編所定 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