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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403510550 號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民國 87 年 11 月 11 日) 非現行
第 5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職務,發生法律上之疑義時,得隨時以言詞或
電話請求檢察官解答或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