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0222140 號
行政罰法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 非現行
第 44 條
行政機關裁處行政罰時,應作成裁處書,並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