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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3108990 號
民法 (民國 101 年 06 月 13 日) 非現行
第 34 條
法人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第 59 條
財團於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第 65 條
因情事變更,致財團之目的不能達到時,主管機關得斟酌捐助人之意思,
變更其目的及其必要之組織,或解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