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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100555050 號
行政程序法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非現行
第 6 條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民法 (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464 條
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
還其物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