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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決字第 0980038800 號
行政罰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非現行
第 11 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命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但明知職務命令違法,而
未依法定程序向該上級公務員陳述意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