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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律決字第 0980023998 號
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 非現行
第 98 條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民法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1075 條
除前條規定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第 1080 條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同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