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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81)法律字第 09850 號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民國 70 年 06 月 10 日) 非現行
第 6 條
請求權人領取賠償金或受領原狀之回復,應填具收據或證明原狀已回復之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