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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86)法矯決字第 000886 號
監獄行刑法 (民國 86 年 05 月 14 日) 非現行
第 7 條
受刑人入監時,應調查其判決書、指揮執行書、指紋及其他應備文件。
前項文件不具備時,得拒絕收監,或通知補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