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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2)法律字第 3919 號
民法 (民國 71 年 01 月 04 日) 非現行
第 73 條
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 1050 條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