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1)法律字第 7215 號
民法 (民國 71 年 01 月 04 日) 非現行
第 515 條
稱出版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文藝、學術或美術之著作物為出版而交
付於他方,他方擔任印刷及發行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