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相關實務見解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0)法監決字第 10128 號
監獄行刑法 (民國 69 年 12 月 01 日)
非現行
第 76 條
受刑人違背記律時,得施以左列一款或數款之懲罰: 一、訓誡。 二、停止接見一次至三次。 三、強制勞動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 四、停止購買物品。 五、減少勞作金。 六、停止戶外活動一日至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