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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0)法律字第 14146 號
民法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2 條
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