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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47)台函民字第 3803 號
民法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89 條
意思表示,因傳達人或傳達機關傳達不實者,得比照前條之規定,撤銷之
。
第 972 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