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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46)台令刑(七)字第 1225 號
戡亂時期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民國 46 年 01 月 30 日) 非現行
第 5 條
依本條例所為之保安處分,由法院以判決為之,其處分之期間毋庸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