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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45)台公參字第 4669 號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 (民國 20 年 01 月 24 日) 非現行
第 7 條
民法繼承編施行前,所立之嗣子女,對於施行後開始之繼承,其繼承順序
及應繼分與婚生子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