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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釋字第 714 號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280 條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
。但因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之損害及支付之費用,由該
債務人負擔。
第 1148 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
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