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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釋字第 664 號
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 非現行
第 17 條
自由不得拋棄。
自由之限制,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
第 72 條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