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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釋字第 622 號
行政執行法 (民國 94 年 06 月 22 日) 非現行
第 15 條
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行政執行處得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  父母。
三  兄弟姊妹。
四  祖父母。
第 1140 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
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第 1148 條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
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