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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 96 年度法律座談會 提案二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民國 95 年 01 月 06 日) 非現行
第 22 條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移送該管行政執行處時,應以一執行名義為
一案,並以一案為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