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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 1000806602 號
檢察機關律師閱卷要點 (民國 92 年 03 月 06 日) 非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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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律師因受委任聲請交付審判、再審或非常上訴,得就駁回處分、判決
    確定之刑事案件及相關聯之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案件向保管該案
    卷之檢察機關聲請閱卷。但涉及另案偵查不公開或其他依法應予保密
    之事項,得限制或禁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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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律師閱卷,除閱覽外,得抄錄、影印或攝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