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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 0980803933 號(十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民國 98 年 05 月 20 日) 非現行
第 26 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於送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期間,其所犯他罪之行刑權
時效,停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