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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 0950802827 號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非現行
第 2 條
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適用舊刑法、刑律或其他法令時,其褫奪公權
所褫奪之資格,應依刑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