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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 0950802827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非現行
第 36 條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