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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法務部(82)法檢(二)字第 1121 號
中華民國八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民國 79 年 12 月 29 日) 現行
第 6 條
本條例施行前,經通緝而未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十個月內自動歸案接受偵
查、審判或執行者,不得依本條例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