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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最高法院 71年台上字第 1831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58 年 12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218 條
偽造公印或公印文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公印或公印文,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