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最高法院 20年上字第 880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81 年 05 月 16 日) 非現行
第 296 條
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